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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县(市)区编办: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按照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分工,现就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编制政务公开的范围是全市所有纳入编制管理的单位和部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置的机构和已经转体改制、退出机构编制管理序列的机构不在公开范围之列。
二、公开程序
1、登陆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http://www.hbcz.gov.cn),下载《关于提供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收集软件下载的通知》(此文件包含《编制政务公开统计指标说明》、《编制管理系统安装程序》)和《编制政务公开收集软件操作手册》,也可持U盘到市编办下载相关程序。下载后认真学习有关说明,熟悉操作方法。
2、按要求填写《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情况一览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一览表》、《内设机构情况一览表》、《个人编制情况一览表》等相关内容。
3、录入后,先将单位人员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如干部职工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整改。
4、公示后,将纸制表格一式二份和软盘(或U盘)一并报送市编办。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县(市)区各单位信息的报送工作由县(市)区(开发区)编办(政治处)负责。
5、报送截止时间:2006年5月20日前。市编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实行网上公开。
三、有关要求
推行编制政务公开,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这项工作直接涉及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十分具体和敏感,全社会普遍关注。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编制政务公开,促进编制管理,逐步纠正编制管理方面不够规范的做法,务求取得实效。我市将开通12310电话,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6354260;6359233。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黄编办[200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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