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为确保我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为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市编委会研究决定,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抽调人员组成五个检查督导组,对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黄办发[2006]7号和黄编办[2006]19号等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开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展如何;
    2、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与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是否相符,各类编制是否分类管理,定编到人;
    3、对编制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4、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检查的步骤
    1、听取开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应由第一责任人汇报);
    2、查阅填报的各类机构编制情况表与“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相符。看人员编制卡、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单是否相符,看机构编制公示栏;
    3、了解群众代表对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
    4、各组督查完毕后,对所督查的每个单位要有一个基本评价。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表。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通知各单位。
    四、要求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做好准备。对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抓紧整改到位。
附:全市编制政务公开检查督导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六年六月五日
黄编[200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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