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网公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截至2007年6月,我区应公开的行政事业机构672个(行政机关67,事业单位605),各类编制17724名,实有人员18594人,网上公开率为100%。
1、党政群机关51个,其中:党委机构11个,政府机构30个,人大机关1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群团机构6个。实际核定编制1160名,其中:行政939(含政法专项编制333名),老干编制83名,工勤编制101名,机关编制18名,事业编制19名。实有人数1303人。
2、街乡镇机关16个,实际核定街乡镇机关编制713名(行政编制670名,残联专项编制10名,武湖街道核定事业编制33名)。实有人数701人。
乡镇事业机构(财政所)15个,乡镇事业机构(财政所)编制255名。实有人数255人。
3、直属和部门事业单位590家,其中: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5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575个。实际核定编制15596个,其中: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78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15318名;实有人数16335人,其中:直属事业单位331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6004人;
二、与2006年末统计数据比较情况
1、行政单位
在党委系统中增加了文明办、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2个单位。
区检察院、区法院各增加专项编制5名,共计10名。
2、事业单位
增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1家;撤销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7个排灌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省市同意暂缓公开,共计17家。
三、编制管理实名制情况
1、党政群机关51个,街乡镇机关16个,街乡镇事业单位(财政所)15个,共计82个单位,全部按编制管理实名制的要求网上公开达到100%。区内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省市还没有明确文件,目前均没有纳入参照管理范围。
2、事业单位(不含财政所)共590个,按编制管理要求落实实名制的共458个,网上公开比率为77%。
四、财政供养系数控制情况
根据武办发〔2005〕19号文件规定的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控制目标,全区的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系数必须控制在总人口的1.48%以内,财政供养人员精简任务为1085名。到2006年底,共精简编制1110名,其中乡镇机关113名,各类事业站所942名,工勤编制5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