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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财政局文件
陂财商[2006]18号
黄陂区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操作规程
各街乡镇场、木兰山风景管理处财政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省税改办、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税费改办[2006]8号)的要求,为了确保我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现制定《黄陂区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操作规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黄陂区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操作规程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黄陂区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操作规程
根据《省税改办、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税费改办[2006]8号)精神,为保证我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规范管理,真正将粮食直补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特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一、粮食直补的范围和品种
在全区范围内对种粮农民(包括农场的粮食生产者,下同)给予直接补贴。
粮食直补的品种是:小麦、稻谷、玉米。
二、粮食直补的政策要求
区对街乡镇场粮食直补资金核定后,各地要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将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全额计算和落实到种粮农户。
(一)统一补贴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种植补贴品种的农民给予补贴。
(二)统一补贴时限。全区统一在2006年4月底前,将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兑付到农户。
(三)统一计算依据。以街乡镇场为单位,按2005年度核定的小麦、稻谷、玉米实际种植面积补贴。
(四)统一补贴标准。2006年我区粮食直补统一的补贴标准为11元/亩。
(五)统一发放程序。
1.区财政局根据核实无误后的各街乡镇场2005年度粮食实际种植面积的基本数据,按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11元/亩,将粮食直补资金计算、分解到各街乡镇场。
2.各街乡镇场财政所根据核实无误后的2005年度各村组和每一个农户的基本数据,按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将粮食直补资金计算、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同时,以村(组)为单位将农民的补贴情况填写《湖北省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发放表》。街乡镇场对农户应补贴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农户补贴金额(元)=该农户2005年度实际种植面积(亩)×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11元/亩)
3.村组根据街乡镇场的计算、分解情况,将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和每一个农户的粮食实际种植的补贴面积、粮食直接补贴金额等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街乡镇政府(办事处、场)按照农户2005年实际小麦、稻谷、玉米种植面积和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以及计算出来的粮食直补款,分别填写在《国家粮食直接补贴卡》上,《国家粮食直接补贴卡》连同《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监督卡》一起发放给每个农户。并要求农户认真核对《国家粮食直接补贴卡》上的小麦、稻谷、玉米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粮食直补金额。
5.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了《湖北省黄陂区人民政府2006年粮食直补政策告农民一封公开信》。《湖北省黄陂区人民政府2006年粮食直补政策告农民一封公开信》是告知农户2006年粮食直补政策调整、补贴资金上折和取款办法以及2007年粮食直补政策,各街乡镇场财政所要确保发放到每一个农户手中。
三、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和兑付程序
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由街乡镇场财政所负责,仍然采取“一折通”发放,不得由街乡镇场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其操作办法是:
1.各街乡镇场财政所将填写好的《湖北省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发放表》,送交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补贴资金上农户存折的依据。
2.各街乡镇场财政所要督促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其提供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发放表》,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存折,并要求当地农村信用社在储蓄点门前出示公告。
3.农户到信用社领取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存款时,必须由农民本人持“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储蓄存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才能办理。不准由乡(镇)或村(组)收取农民的存折、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信用社统一集中代领。
4.兑付工作结束后,各街乡镇场财政所要将2006年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基本数据全部输入到“农民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2006年期”中,并于5月底前将数据上报区财政局。
四、做好2007年粮食补贴品种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工作
2006年度农户种植的小麦、水稻、玉米的实际面积,将作为2007年粮食直接补贴的依据,因此,各地要组织人员认真地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核实登记。
1.全区统一印制了《黄陂区2006年粮食补贴品种实际种植面积分户登记表》,从5月上旬开始,各地要组织人员对农户种植的小麦、稻谷、玉米进行分季调查登记,认真填写《黄陂区2006年粮食补贴品种实际种植面积分户登记表》。
2.《黄陂区2006年粮食补贴品种实际种植面积分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存根、一份报区财政局、一份街乡镇场财政所留存。
3.《黄陂区2006年粮食补贴品种实际种植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登记每一个农户实际种植的小麦、稻谷、玉米面积,农户要分别在一式三份上签字认可。各街乡镇场财政所必须将调查的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按季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2006年8月底以前统计汇总上报区财政局。
4.粮食补贴品种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各街乡镇场财政所要将核实无误的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输入到 “农民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2007年期”中,以便于统一收集、汇总、传输以及查询粮食补贴的各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