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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局监察科   发布时间:2011-06-23 17:13:43   查看人数:人次


各街乡镇场财政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黄陂实际,现就我区落实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基层财政直接面向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基础,基层财政专项支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二、制定措施,加大力度。各单位(科室)要把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公开内容,特别是要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等,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建立制度,健全考核。各单位(科室)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信息发布和意见反馈等制度,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保障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检查,强化督促。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工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全面把握工作进展,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奖惩措施,确保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工作落实到位。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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