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甸区2007年专项资金上网情况的说明


 

关于蔡甸区2007年专项资金上网情况的

 

 

    根据鄂财编办发[2007]1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2007年全省应上网财政专项资金共计43项,其中涉及我区应上网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为32项,不涉及我区专项资金11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扶持烟叶生产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插花贫困乡、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耕地占补联合开发复垦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四湖流域治理、环保项目建设资金)目前我们已上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37项,转移支付资金2项。在已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中,有些情况需向省公开办说明如下:

一、专项资金未分配完的原因说明(共6项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  今年市局下拨的指标为30.34万元,我区根据实际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发生数已拨付25.58万余元,余款将在以后继续根据实际发生数进行拨付。

2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资金  此项资金目前有2006年度的结余数0.72万元,是06年准备拨付军山的款项,由于当年军山街划归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此笔款项未能拨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直接留在本区结转到下年度专款专用。

3、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此项资金2007年度指标数为581.99万元,目前已上网公开元月至10月份数455.19万元,剩余部分将在1112月陆续拨出后,再及时上网公开。

4、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106号)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通知》后对2007年秋季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最后审定学生人数640人(区一职高539人、区二职高49人、区卫校52人),实际需资助资金48万元,比原定总人数减少了376人(区一职高334人、区二职高13人、区卫校29人),减少资助资金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毕业年级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二是在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借读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三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成人类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四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但表现不好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核减下来的资金现暂存区财政局教科文科专户中,将用于2008年春季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5、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此项资金2006年指标数为44万元,我区根据区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面积拨付了28.67万元,剩余的资金待林业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后再予拨付。

6、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  此项资金2006年指标数为462万元,我区根据区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面积拨付了补助资金321.09万元,剩余的资金待面积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另外,该项资金2005年的指标中有52万元未拨付,原因是有部分面积验收不合格,待到次年林业局验收未成活林合格之后再补拨。

二、专项资金因未收到指标文,暂不能上网更新的原因说明(共4项资金)

我区有晚血病人补助资金31.26万元(武财预[2007]570号),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万元(武财预[2007]578号),自然灾害生产补助资金25万元(武财预[2007]567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31万元(武财预[2007]569号),由于是市局最近才下的指标,文件正在传递中,暂无具体分配方案,因此网上显示的对应资金总表的“上级拨款”未更新,待收妥指标文后再及时将资金分配情况上网公开。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财政组:027-69845648  联系人:刘  纯  编制组:027-84942236  联系人:秦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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