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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不断促进办公室全体人员两个素质和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的提高,增强服务意识,把办公室机关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进一步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办各项规章制度。
一、办公制度
1、办公室成员要明确职责,严格按各自职位说明书中的工作概述内容、操作程序办事,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发扬求实创新精神,工作扎实严谨,认真负责,努力避免工作中的差错与失误。
3、正确处理工作中局部与整体、份内与份外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团结协作。
4、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时间观念,办事快节奏,高效率,不推诿,不拖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5、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不论是上级机关检查工作,下级单位或群众上门办事,还是兄弟地区来联系工作,都应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谦虚谨慎的态度予以接待,尽力提供服务,能办理的事项尽快办妥,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让其希望而来,满意而归。
6、工作时间内不准无事串岗和大声喧哗,不准干私事和搞娱乐活动。
二、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勤,做到有事先请假。
2、请假批准权限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请假1天由副主任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请假由区分管领导批准。
3、凡不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而不上班者,或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都作缺勤对待,缺勤二次以上者将扣发其当月补贴。
4、考勤作为每年评定工作人员(公务员)等次和评先的重要依据,每年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周者,不能
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三、廉政制度
1、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以维护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2、生活朴实,作风正派,不铺张浪费,不奢侈腐化,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严禁到基层单位索要物品,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4、严禁抹牌赌博,不准用公款参与营业性歌厅、舞厅和夜总会等高消费活动。
5、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密切联系群众,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问题。
四、机关财经、公物管理制度
1、办公室机关和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经费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开支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先请示后开支,少花钱多办事。
2、办公室所需办公、接待等方面的开支应由有关人员先作出开支计划,经主任审核同意后,予以列支,否则办公室拒绝报销开支费用。
3、办公室来客接待,应做到既热情,又节俭,对街(场)、乡镇来客接待应先请示办领导,经同意后,一般实行对口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和横向往来的部门来客接待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公共财物、财产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将公共财物损坏、送人或据为己有。
五、学习和议事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形势。
2、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会用辨证唯物主义方法去思考问题,解决困难;要努力学习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做到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3、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坚持每周四为自学日,办公室每半个月集中全体人员学习一次。
4、坚持议事例会制度。主任议事碰头会或全员通报会一般每周一次,主要是研究办公室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措施,传达上级精神和机构编制管理动态等有关问题,安排、布置工作。
六、文明创建制度
1、要加强机关干部思想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学习先进模范人物,激发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
2、要讲求工作效益,处事果断,做到职责与目标相连,分工与合作互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保持办公室窗明桌净,物品摆放整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坚持卫生区保洁活动,争做文明蔡甸人。
4、持之以恒地宣传学习《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强化文明意识,树立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谦让的良好风尚。
5、注重摄取文化养分,开发智力,锻炼思维,为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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