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蔡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街、乡镇,桐湖办事处,洪北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单位: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中央编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25号),决定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省、市编办分别以鄂编办发〔2005〕45号、武编办〔2005〕57号文件转发了中央编办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重要意义
    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减少财政不应有的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巩固落实机构改革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督促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中央编办和省、市编办《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堵住人员经费管理上的漏洞。
    二、按照中央编办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自查和检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督促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编不在岗,但财政仍在核拨经费的;
    (二)已经调离,但不办理核减编制等有关手续的;
    (三)虚报在编在职人员,骗取财政经费的;
    (四)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吃“空饷”问题的自查和检查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边查边纠,并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和规范今后的管理工作。要通过自查,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堵住漏洞。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并在2006年1月13日前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编办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各单位清理吃“空饷”的情况进行抽查。
    附:蔡甸区开展督促检查吃“空饷”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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