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2006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武汉市蔡甸区2006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做好新一年的机构编制工作,对实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编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全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总的工作思路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逐步完善区、街、乡镇政府(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深入推进以街乡镇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应农村变革的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新型街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的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创新发展;以实施编制政务公开为突破口,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手段,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机制和办事程序;以加强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为重点,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鄂办发[2005]39号),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用铁的手腕解决全区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为促进蔡甸的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研究推动我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要求,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促进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的形成,强化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2、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做好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机构编制工作。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方式改革,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对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审批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4、参加有关领域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参与教育、科技、财政管理体制等项改革,做好改革方案的研究拟订和涉及的机构编制的调整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
二、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1、确保街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认真贯彻鄂发[2003]17号、鄂办发[2004]15号、64号文件精神,严禁街乡镇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各街乡镇不再新增人员编制。
2、除中小学、医院、财政所外,街乡镇现有事业单位逐步转为服务性组织,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化用人管理。按照市场取向、“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乡镇公共服务体系,实行乡镇公益服务委托、订单、合同等方式,创新乡镇公共服务实现形式,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研。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规范、发展、搞活事业单位的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调研,为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打下一定的基础。
2、深化有关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全市的有关要求,指导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科研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其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途径。
3、对中小学教职工进行重新核编。会同财政、教育、人事部门,按照武政办[2003]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进行重新核编。
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宣传工作,促进各类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推行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和政务公开
1、调查摸底,掌握现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需要花大力气做好基础性工作。要认真摸清机构编制底数,清理机构,核实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数据库,确保机构编制与人员现状、财政供养状况一一对应,口径统一,为实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打好基础。
2、分步实施,逐步完善。要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以及老干编制、工勤编制等区分开来,并逐一将编制落实到人,实行实名制。这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机构编制管理基础较好的部门,可在定编到人的基础上,推行编制政务公开;机构编制管理基础薄弱的,要对现有人员编制进行清理,核定现有人员身份,锁定人员信息,先公开人员编制现状,再通过竞争上岗等途径,明确在编人员及其编制类别和超编人员,提出妥善安置分流超编人员的方案,逐步落实编制实名制。
五、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1、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继续贯彻执行厅字[2002]7号文件和《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鄂办发[2005]39号),坚持“三个一”制度,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今年不再增加新的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机构不再升格。经营类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全区一律不再审批;其他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控制。已超编的部门和单位,在分流人员或超编人员没有妥善安置的情况下,坚决不再进人。
2、落实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迎接省市财政供养目标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员编制精简到位。
3、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重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规定的查处。
4、做好实施《公务员法》涉及的编制工作。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抓紧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武装头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和管理科学知识学习,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的本领,提高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调研。针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科学性,为决策提供参考。
3、加强沟通、协调。搞好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相互协调制约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系统信息交流和沟通,在出台重大机构编制管理措施时,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各部门和基层的意见。改进统计工作,发挥统计功效。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财政组:027-69845648  联系人:刘  纯  编制组:027-84942236  联系人:秦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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