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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采购人采购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首先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然后向业务对口科室填报资金用款计划。
三、业务科室综合财政计划录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后,采购办审核并冻结该项采购资金。
四、国库科根据采购办审核意见,对采购办下达用款指标,由政府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实行公开招投标;未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由采购人在省市政府采购大市场采取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五、采购资金结算。采购完成,采购人验收完毕,由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运作程序后,解冻该项采购资金。采购人凭原始发票、政府采购合同、商品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部门填写完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支付或授权支付)手续,资金直达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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