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操作程序


 

蔡甸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操作程序

 

为切实加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集中核算,结合我区核算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核算中心操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集中核算单位确定单位报帐员一名,提供一张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的印鉴片。核算中心为集中核算单位配发单位资金手册,核算单位在资金手册上加盖印章、法人代表签字,与印鉴片一致。

二、财务管理程序

1、银行开户

核算中心在各专业银行开设一基本帐户,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统一集中到核算中心帐户上;取消核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各单位不保留外部帐户。

2、帐簿的设置

核算中心设置银行存款日记总帐一本,反映核算中心总的资金运作状况及资金结存情况。结集中核算单位核算中心按单位设立资金流水台帐,反映核算单位的资金进出、结存情况。对集中核算单位配发资金手册,与资金流水台帐相对应,如同银行活期存折。核算中心依据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分单位设置会计科目、总帐、往来明细帐、收入支出明细帐,以编制会计资料,便于会计信息的提供与保存。

3、会计报表

核算中心按月定期向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经费支出明细表等会计资料,以上会计资料同时也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送并供查询。

4、对帐

核算中心每月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对帐务,主要核对核算中心核算会计掌握的各核算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与核算中心资金会计的银行存款余额,流水台帐与资金使用手册余额,防止资金相互挪用,损害单位利益,并随时调整出入与差错。

三、报帐程序

(一)基本报帐程序

1、核算单位报帐采用备用金制,按单位3-5天的业务量由核算中心根据不同情况核定单位的备用金,小额开支在备用金中支付,大额开支可在核算中心办理支票支付手续。

2、核算单位报帐员将单位待报帐的原始凭证分类填制原始凭证粘贴单,编制汇总报帐凭证到核算中心报帐。

3、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对核算单位报来的汇总报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交核算中心专人进行复核后,对涉及支出的资金开“付款通知单”交报帐员,对涉及收入进帐的资金,将审核后的汇总报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交报帐员;

4、核算中心资金会计凭报帐员交来的“付款通知单”和涉及资金进帐的审核无误的汇总报帐凭证和原始凭证,办理资金收付手续并填写单位资金手册。

(二)收入报帐程序

1、预算收入报帐程序。区财政局每月按进度正常经费直拨核算中心帐户,核算中心直接为单位人理收入手续并出具“经费拨款通知单”通知单位;对于专项拨款由单位办理拨款手续后,再与核算中心办理收入报帐手续。

2、预算外收入报帐程序。核算单位实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及代管资金等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缴存区有关财政专户,由核算单位到预外办办理拨款手续,再与核算中心办理预算外收入报帐手续;

3、其他收入报帐程序。单位收到不入专户或金库的款项或往来款项,由报帐员先将资金进核算中心统一帐户并于当天最迟不超过第二天将收入交核算中心办理收入报帐手续。对于保中核算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资金,在支出单位资金确有保障的情况下,只需在核算中心办理内部划转手续,由核算单位与核算单位之间一方开出收入报帐单一方开出支出报帐单。

(三)支出报帐程序

1、工资支出。核算单位属于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核算中心凭财政出具的“蔡甸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结算通知单”直接进行支出帐务处理,并开具“经费拨款通知单”通知单位。不属于银行统一发放工资的,由单位报帐员将工资造册,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核算中心办理支出报帐手续。

2、业务费用支出。单位业务支出报帐,所持原始凭证必须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和经办人员签字,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与单位提供的印鉴片一致,核算中心对单位报来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备性、要素齐全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帐手续。

3、工程支出。单位筹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需支付款项的,报帐员须将建筑合同或开发合同、预算报告等有关资料报核算中心;工程付款,报帐员与施工单位办理领款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签了后,报核算中心付款;工程完工,将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书报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对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有权不受理。

4、政府采购支出。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购置的办公设置,属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安排的资金,凭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物资划拨单”经单位领导签字验收后到核算中心办理收、支报帐手续;属单位自筹的资金,由政府采购中心和单位办理资金往来手续后报核算中心付款,采购完毕后,单位凭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物资划拨单”经单位领导签字验收后,到核算中心办理支出报帐手续。

5、银行托收支出。区核算中心根据核算单位出具的水电费和办公电话费托收委托书,对核算单位的水电费、办公电话费进行找收。托收银行将核算单位的水电费及办公电话费列明细清单报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对单位资金确定确有足额资金后,将托收资金划转至托收专户办理资金托收,再由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办理支出报帐手结。应由个人负担的水费、电费,由核算单位负责收取,到核算中心办理报帐手续。

6、住房公积金支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代扣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到核算中心办理报帐手续进行财务处理。单位缴纳往房公积金时确定应缴纳数额到核算中心办理款项借支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取得原始凭证后,再到核算中心履行报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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