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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南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区财政局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   更新日期: 2008-04-23 (双击自动滚屏) 【打印】 【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各财政所:
    现将《区财政局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区财政局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推进和完善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筑面向全社会源头治本公共财政制度防线,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构筑财政自身反腐倡廉内部制约防线,确保财政干部安全。通过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财政政策的监督检查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六个决不允许”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落实“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强化对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等源头治腐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成效。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管理结合起来。在教育内容上,面向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财政干部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教育的方法和形式上,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形势教育为重点,充分运用发放廉政书籍、组织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文化宣传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三、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落实各项规定,抓好廉洁自律,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款接待用餐、禁赌、规范公款出国(境)等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五项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解决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分解、落实、督促和检查,健全责任考评、督办、追究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着重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勤政廉政、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确定和重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对财政工作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继续完善财政业务内控制度、财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促进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研究探索对权力运行的流程和监控机制,加强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财政执法、行业监管等财政职能权力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加强对财政干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发生,提高行政效能。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做好财政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对社会公开属于公共财政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政策法规、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办事标准、业务流程和处理结果;稳步推进党务公开,人事管理公开以及财务事务等管理事项公开,接受监督。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惩治财政领域的腐败
    重视来信来访的处理。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的管辖权限、办事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做到信访件无积压,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来信来访有具体内容和重要线索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案件剖析,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源头治本方面的功效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即将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以及区委实施办法,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切实做好今年各项牵头和配合的工作。
    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两个规范”管理,规范预算调整全程申报、批复程序,建立“预算调整通知单”批复制度;规范结转、结余和往来资金管理,对于调整预算申请一律在清理存量基础上进行批复。继续做好“两库一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真实性。加强支出绩效考评,逐步建立规范的评价制度和考评结果的运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分步实施预算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全额统一发放;继续推进公务支出信用卡结算报销方式的改革,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提高公务卡结算报销业务比例。
    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收费收入分类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全额管理、合理调控、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巩固执法部门罚没收入收支脱钩工作,保障执法部门履行职能的必需经费。
    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范围,扩大采购规模;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供应商、监管部门等在内的监督体系;科学拟定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研究制定我区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尝试政府采购首购、订购制度;积极推行和运用“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对政府采购实行电子化管理;探索研究将政府采购纳入全区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审批制度,研究完善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在财力许可的基础上,统一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编报和审核口径。
    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方面的源头治本工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的良好社会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的监管,规范教育收费、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人、车、会和网络、招待”等支出增长,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推动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坚持“两手抓”,把反腐倡廉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加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善于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有效协助党组抓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对信访处置、案件查办等权力的监督,确保公正执纪、廉洁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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