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公共财政作用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东西湖区财政局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近几年,东西湖区财政局大力发展公共财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压缩一般行政事务开支,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把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装进财政的“保险箱”。
一、多方筹措资金,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东西湖养老机制形成前,农场职工退休后的退休金完全依靠农场依据财力自行发放,不仅标准低,还经常“断炊”,退休农工上访不断。针对这种情况,2003年我区启动了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逐步将农恳职工纳入区级养老保险范畴,区财政为此多方筹资。
一是扩大征收范围。我区农场职工人数众多,年龄构成复杂,养老金支出基数大,养老基金积累不多。为此,区财政加强调研,逐步将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从国有企业(农场)扩大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2007年征缴率达到98%,集中资金1.5亿元,保证了养老金足额支付率100%。
二是争取政策补助。及时摸清全区农恳职工的历史与现实状况,主动客观地向中央、省、市和有关部门反映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困难,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享受规定的政策。2007年,区财政千方百计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582万元,使全区8.2万农垦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实行困难补助。针对缴费困难的农场,由区财政出资代缴单位承担的缴费金额。2007年,区本级挤出资金770万元对困难农场进行补助,极大地维护了农恳职工的根本权益,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年内养老金发放提标的政策,使3.9万名退休职工累计增资3,516万元,实现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财政保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看病贵、看病难”是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为此,在全面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发放的同时,区财政将资金安排重点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2004年底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区财政坚持高标准基金筹资,在年初预算中优先安排本级配套资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被指定为省级试点单位。2007年区本级补助294万元,使参合农民年经费标准达到115元/人,参合总人数达到14.7万人。不断调整预算指标,逐步扩大参合农民报销住院费用上限,2007年达到45%,一般人员年补偿封顶线达到2万元,60周岁以上人员补偿封顶线达到2.5万元,70岁以上的补偿封顶线达到3万元。对部分特殊人群由财政补助免费参合,2007年,全区9000余名70周岁以上的农村个人和近5000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残疾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个人缴费负担,解决了农村弱势群体参合困难问题。
二是保障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凡是上级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区财政在财力上一律予以优先保障。2007年,对纳入全市基层卫生院建设试点的5所农场卫生院和28个村卫生室,区本级主动配套100万元进行医疗卫生设备,配套50万元对房屋进行改扩建,大大改善就医环境,在全市考核中顺利达标。
三是保障大病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体在享受城镇医保、新农合政策后,进一步实施困难救助。2007年,区财政投入 126 万元对4000多名困难人群进行医疗补助,补贴60万元对180名贫困群众实施大病医疗救助,结束了困难群体“小病无钱医,重病即等死”的惨痛历史。
四是保障农村卫生体制改革。2007年,区财政主动参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论证,在充分分析财力的前提下,提出对区属农场卫生院将实行“区办区管”,将其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区级财政保障,实行定额补贴,起步基数为20万元/年。为提高医疗水平,对上划后的卫生院,还按服务区农业人口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给予基建投资和医疗设备购置补助,按服务区常驻人口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补助公共卫生经费。区财政在2008年预算中,特别安排专项改革经费2000万元,确保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完成。
三、实行社会救济,救助弱势群体
努力克服财政困难,确保匀出财力履行起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义务,对特困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维护基本人权,促进社会公平。
一是落实好低保制度。建立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定期核查制度、张榜公示制度,规范了低保审批程序,提高了低保资金管理水平。2007年,区财政累计安排城镇低保资金17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00万元,保证了545户城镇居民12648人次、2375户农村居民24344人次的最低生活水平,实现了低保工作创省A级单位达标。
二是落实好物价补贴措施。把对困难群体的物价补贴作列为区政府实事之一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提高补贴实效。2007年,共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孤寡户、孤儿等定期定量的救济人员实施用水、用电、用气补贴3200多户,每户每月达到35元,累计增加财政支出97.1万多元。
三是落实好五保供养政策。在预算中坚决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2007年,区财政共安排资金108万元,使全区五保户238人实现100%集中供养,人均供养经费达到4520元。
四、引导就业市场,促进公民劳有所业
面对国营农场群体就业压力大的现实,区财政坚决支持政府就业再就业工程建设,2007年,安排1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为稳定社会就业水平、促进公民劳有所业提供了保障。
一是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为鼓励用工单位录用下岗失业人员, 2007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减轻了企业安排就业人员的压力,拓宽就了业渠道,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控制在4%以内。
二是开展免费培训。由财政出资配合全区实施 “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对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充分就业。2007年,累计投入174万元培训38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岗位;投入113万元培训在岗人员2277人次稳定就业,投入25万元培训一大批有志人员自主创业。
三是支持就业推荐工作。财政出资承担劳务市场建设和职业介绍费用,改善了公民就业环境,拓宽了就业渠道。2007年投入150万元建设区劳动服务市场,提高其信息化水平,投入60万元支持职业介绍工作,成功推荐就业5300人次。
四是出资购买公益岗位。针对下岗职工和特殊困难群体,由财政出资直接购买公益性岗位。2007年共安排专项资金80万元,安排316人就业,在全区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