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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争取财政专项资金解答
(一)科技三项费用
1、科技三项费用:是为了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经费。
2、支持对象和使用范围: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社会公益和农业研究开发、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软科学研究、产业化环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3、支持方式:项目经费补助。
4、企事业单位申办程序:
(1)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①申报科技项目
②编报经费来源预算
③编报支出预算
(2)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
(3)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科技三项费用预算的批复。
(4)由市财政局根据三项费用预算和科技项目合同书直接拨款企事业单位。
根据(武财企[2004]590号)文件摘要
(二)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
1、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是指省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我省新产品开发的专项基金。
2、支持对象: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容量大、产品附加质高、经济效益好、有明显资源和技术优势能促进行业和地区结构调整的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重点支持有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
3、支持方式:贷款贴息、有偿使用、无偿资助三种方式。
4、企业申办程序:
(1)企业编写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报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初审。
(2)经所在地发改委与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申报。
(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4)项目经评审公示后,如无异议,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省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的项目计划。
(5)由省财政厅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拨款到企业。
根据(鄂财企发[2004]7号)文件摘要
(三)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1、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是指省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我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专项资金。
2、支持对象:列入省级计划的技改项目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具体包括:
(1)有利于推行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
(2)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重点示范项目;
(3)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国外先进、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的重点项目;
资产重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点项目。
3、支持方式:贷款贴息。
4、企业申办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发改委或经贸委申报技改项目,并填报《湖北省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贷款拨付单及利息支付凭据等资料。
(申请国家贴息的项目,按(财经字[1999]101号)文件申报。)
(2)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发改委或者经贸委联合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或省经贸委。
(3)省财政厅、发改委或经贸委联合审定,并下达贴息资金使用计划。
(4)由省财政厅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
另外运用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可按本办法规定获得等同于贷款贴息的资金支持。
根据(鄂财企发[2004]6号)文件摘要。
(四)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1、市级都市工业园区:是指符合武政办[2004]85号文件规定,有具体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工业园区空间布局范围,并经市政府认定的都市工业园区。
2、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促进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支持对象:用于园区整治、对入园企业的贷款贴息和奖励,公用设施的维护及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
4、支持方式:贷款贴息、奖励、无偿补助。
5、申办市级都市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程序:
(1)各区向财政部门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申请,列出支持项目和金额;
(2)市财政局会同市经贸委对各区预算进行审查,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领导审批;
(3)经市领导批准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资金专户,各区财政应按比例匹配资金并拨付到专项资金专户;
(4)区财政部门按审批程序拨款。
根据(武财企[2004]324号)文件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