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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促社会和谐的思考与实践探索
洪山区财政局 余春华 赵兰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伟大号召,作为财政管理部门,在国家富国强民、治国安邦的过程中,要加快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财政管理部门要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一定要坚持“人民财政为人民”的执政理念,在教育、就业、分配、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加大对“公共财政”的支出,坚持财政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老百姓真正感觉到“公共财政”的无穷魅力。
公共财政既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又是体制保障和政策手段。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过程中,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财政工作的目标,又是财政工作应遵循的方向。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大限度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过程中,抓好财政管理就必须坚持财政政务公开,坚持财政政务公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贵”的执政理念。通过公开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规则、办事程序、行政结果和服务准则,一方面可以不断规范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就更利于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坚持开展财政政务公开,就是财政部门对贯彻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执政为民”立党宗旨的最好诠释。坚持财政政务公开,就是要认真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要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分配方式、资金额度、分配结果在网上公开公布,要通过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分配的透明度,促进“阳光公共财政”的建设,通过增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执政为民和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保证“民生财政”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使公共财政管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从而更加有效地遏制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更好地为国计民生发挥更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关注民生,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既是2007年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2007年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按照“稳大局、保重点、促稳定”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为重点,公共财政支出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贵”。仅农业一项,全年投入大量财政专项资金用以发展农村建设,其中投入资金2060万元,支持农村“家园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基础薄弱问题,基本实现村村通硬质路目标,解决了农民行路难问题;投入资金900万元,用于农村改水盖厕及农村管网改造工程,改善了长期困扰全群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筹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440万元,使全区农村88%以上的人口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关于改善民生建设方面,使全区农户21000多人受益,充分凸显出“民生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回顾2007年洪山区财政局在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改善民生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所做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财政管理与国家兴旺、民生安定、社会和谐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加强财政管理一定要以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注民意,关心民生,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在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过程中,财政管理一定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公共财政投入一定要以解决关系民生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更多精力和更大努力关注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更好地凸显“公共财政为民生”的管理理念。
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7-87402621 联系人:廖振
技术服务保障电话:027-87406870 联系人:黄磊
洪山区编办联系电话:027-87678332 联系人:施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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