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简报(第6期)
武汉市青山区“小金库”治理 工 作 简 报 第六期 青山区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 建立举报制度 推动“小金库”重点检查顺利开展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监察厅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监发[2009]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13号)文件要求, 为落实“小金库”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我区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小金库”举报的受理工作。 一、确定举报受理范围 青山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受理对青山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问题的举报。 二、做好举报受理要求 青山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下属办公室必须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三、举报奖励标准 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监察厅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监发[2009]9号)文件要求,对举报区属各单位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四、青山区“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1、举报电话:68865216 2、举报邮箱:qsczjd@163.com 报: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送: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区“小金库”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