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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1、事证第 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编号。
2、年度:填写年检的相应年度。如2007年年检则填写2006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书的当日日期。
表格
6、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填报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存在的不足及相应的改进措施等。(须打印或手工填写,不得附以工作总结代替)
7、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有关登记事项填写,如有变化,先办理变更登记,再按变更后的情况填写。
8、经费收支情况:以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为准填写。
9、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无此类情况,不填写此栏。
10、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无此类情况,不填写此栏。
11、人员编制: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直接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
12、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
13、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
14、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5、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16、备注:待领证时填写。
17、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姓名和电话。
备注:1、表中所有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表格中字迹工整、内容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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