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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强化机构编制督查体系


 

根据《武汉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区强化机构编制督查体系,着手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大检查。

一是领导重视,求真务实。就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精神和要求向区编委做了重点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要切实摸清底数、加强监控,一方面要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另一方面要努力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二是成立机构,专人专管。按照统一的要求,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编办设立监督检查科,确定专人负责区内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

三是吃透精神,大力宣传。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违法违规处理办法,通过政务公开、文件转发等形式,在区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宣传。

    四是建章立制,落实长效。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建立举报、受理、报告、例会及反馈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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