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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提交材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事证第 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编号。
2、单位名称(封面):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第一名称”。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5、单位名称(表内):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第一名称”,如有多个名称应先填写单位的“第一名称”,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填写在“第一名称”后。
6、注销理由:填写审批机关批准撤销或者解散的文件。
7、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由相关部门指定的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对资产清算的意见。
8、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审批机关意见:由审批机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0、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11、证章收缴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证章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2、公告刊登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13、备注:待领证时填写。
14、送件人、送件日期:填写送件人姓名和送件日期。
15、收件人、收件日期:填写收件人姓名和收件日期。
16、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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