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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 贯彻再就业政策 确保就业培训资金及时到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推进,失地农民逐渐增多,为使他们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经武汉市劳动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华中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武汉市青华职业学校、武汉市第一烹饪学校、武汉市博达职业技术学校、武汉宏图电脑培训学校等五家社会培训机构指定为汉阳区农民工培训机构。五所学校承担了2006年汉阳区一定量的再就业培训工作,为汉阳区的经济发展尽了相应的义务,按照文件要求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为了为全面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体现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关怀,2007年5月初,我们邀请了市、区两级劳动部门、市财政部门,在市、区劳动部门审核批复的基础上,全科同志在人数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我区承担再就业培训的华中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五家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基本资料进行了联合抽审。 经审查,2006年度五所学校培训农民工1366人,申请补贴金额491760元,为尽快落实再就业有关政策,我们随即将审核情况向市财政局专题报告,市区两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区财政给予五所学校培训补贴422280元。 由于我们抓紧政策的贯彻落实,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使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政府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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