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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06年“两免一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06]5号)要求,我区从2006年春季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对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中心城区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教科书费。
我区严格按照规定的发放程序,确定受助学生和资助标准,经过认真核实,共有义务阶段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生6243人次,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3033人次,农业户口及农业户口低保家庭子女3210人次,预计所需“两免一补”经费93.49万元(其中:区级负担68.33万元)。开学前,市、区两级财政已预拨2006年春季“两免一补”资金84.33万元,保证了贫困生的正常入学。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使贫困学生得到及时救助,避免了因贫辍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加快了农村义务教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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