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财政监督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深入开展财政监督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以及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2006年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专题研究财政监督工作措施,印发了阳财[2006]23号文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法》等财政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开展与政务公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实施方案》和“非税收入”年度稽查方案,明确了重点检查单位和其他财政专项检查的时间和内容。
 
      按照省、市部署,我局自2006年3月17日起,对我区与政务公开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4 月底,我区与政务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全部结束。这次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2、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经费;4、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扶贫专项资金;6、动植物疫病防治资金;7、“晚血”病人医疗补助金;8、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农村“五保户”救济资金;11、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检查专项资金共计3729.22万元。
 
     此次检查由我局财政监督科负责牵头实施,从相关科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小组开展检查。多次召开相关科室会议布置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由相关科室填报相关报表和提供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由财政监督科核实汇总相关数据后开展跟踪检查。
 
     专项资金检查小组先后到区教育局、计生委、农业局、民政局跟踪检查专项资金的流向,到中小学、两乡计生办、社区民办、核实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到学生、农户、低保户家中走访核查享受补助人员人数达30%。

     通过这次跟踪检查,我区与政务公开相关的11项财政专项资金都能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拨付到位,做到专项专用,严格审批手续和程序,没有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等情况发生。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些存档资料不完整。有些部门在审批手续合格后,没有留存被补助对象的资料复印件,不便于以后复查;二是有些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用账户,同事业经费共用一个账户,不便于区分专用资金余额;三是有些主管部门在变更补助对象时没有向财政有关部门申报手续,应立即补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联系电话:027-84872822 联系人:汉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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