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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桥口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
桥财编文[2008] 1 号
桥口区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与编制
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鄂财编办发[2008]5号文《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8年桥口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008年度,本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继续将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及雪灾救灾重建资金、部门预算和人员编制管理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的种类,包括区委、政府承诺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财政资金等。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事项的网上公开。部门预算按计划今年继续公开一级行政预算单位13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2008年,在做好上网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继续采取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具体工作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继续开展深入社区组织群众上网查询,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坚持做好人民群众网上投诉回复处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各类答复处理工作达到100%,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三是坚持宣传工作的持久性,以印制纸杯、厨房围裙等宣传品发放到社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站知名度。同时在《财政监督》杂志上加大我区的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计划组稿政务公开专题,在杂志上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大监督检查,增强公开成效
加大监督检查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此项工作,一要跟踪重点资金分配落实情况,定期上网检查,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查处。二要对人民群众在网上反映的涉嫌弄虚作假、资金分配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吃空饷”等重要线索,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结合实施信息公开条例,探索新的公开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整合网络资源、统一信息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在不影响完成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应公开的财政资金、部门预算、机构人员编制信息逐步输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有效方式,会同区政务信息中心研究部署在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中分别设置财政资金专栏、部门预算专栏、机构人员编制公开专栏,同步显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的内容。此项工作将是今年省市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为完成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一要以党的十七精神为指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完成好我区的政务公开任务;二要保持专班人员相对稳定;三继续加大各街查询点的建设力度,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更新设备、搞好服务,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查询工作条件。
桥口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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