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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2011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有关部门: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要求,现就2011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内容和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公信力
经省政府同意,由各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财预[2011]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财政资金公开范围包括2010年我省要求公开的资金和财预[2011]27号文件要求公开的全部财政资金,具体资金见《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附后)。凡列入《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各级公开办都要按现在的方式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在本部门或本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门户网公开格式由各地自行确定,但公开的信息内容要具体、完整,体现分配结果。
列入《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财政资金,公开时限按《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试行)》(鄂财编办发[2010]8号)规定执行。
机构编制信息要及时公开、按期更新,确保网上公开信息与实际相符。进一步完善人员基础数据,确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对管理上需要但网上不公开的个人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以及机构预算编码填写等工作要于7月15日前整改到位。
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现有“部门预算”栏目以链接方式公开。即凡是本地一级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已经通过报纸、网站公开的,必须在本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部门预算”栏目准确链接或按原状发布。
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省公开办将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难度及公开成效等因素经考核后予以加分。
二、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公开数据、信息严谨规范详实,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吸引力。
政务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意义重大,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的每一项数据、发布的每一篇信息、处理的每一件咨询投诉都符合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负责人员。
要增强技术保障水平,确保网站稳定运行。网站布局要突出公开主题,在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编制信息”栏目的同时,注重协调好其他各栏目作用的发挥。确保网页要素完整、信息编辑排版统一、图片清晰规格一致,链接指向准确可靠,网页色彩搭配合理,从形式上保证网站质量。严格落实安全规程,定期更换后台密码,及时备份上网数据,确保网站数据安全。
要丰富网站信息,增强网站吸引力。及时宣传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政务公开的工作,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机构编制、“三农”、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工作动态及政策,确保各项数据、信息严谨规范详实,便于人民群众查阅、了解,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网上互动畅通有力有效,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影响力
各地要结合省委省政府 “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因地制宜,把握时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贴近群众、贴近受益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实效。省公开办要科学制定宣传成效评价机制,要将网站点击率、信息阅读量、数据查询次数、咨询投诉条数等作为宣传成效的重要评价内容。
进一步增强互动能力。一是增强网上互动能力,从咨询投诉响应速度、流程处理、调查核实等方面着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回复质量;二是增强查询服务能力。按照“工作时间人员在位、在位人员业务熟练、查询服务迅速处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免费查询点真正成为两公开宣传的窗口、与民沟通的桥梁。
大胆创新,提高公开应用途径。针对网上投诉、查询服务、电话咨询等线索,能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意见,以公开促管理。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人关注财政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度终了,各地要在工作总结中用专章汇报公开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制建设规范科学高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地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财政、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两公开专班人员,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从工作机制上激励专班人员干事敬业,要从机构建设上鼓励专班人员岗位奉献。
涉及《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向本级两公开办公室提供各项应公开的数据、信息、政策等相关材料,并同时在本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级两公开办公室要制定相应措施,对本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财预[2011]27号文件搞好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各级工作专班政策执行力。一是组织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明确工作标准;二是开办技术培训班,学习交流相关技术、增强新闻编辑能力、提高资金录入水平等;三是各地要对提供数据的部门单位进行培训,确保数据从源头上口径一致,真实、准确。四是加大对查询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加强调研督办,提高统筹全局的工作能力。一是密切关注各地经验做法,要实地了解、适时总结、宣传推广;二是牢牢抓住工作不平衡地区,要一线调研,现场剖析,帮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注重研究总结,对季度工作、半年情况、全年任务等进行专题分析,寻找规律,实证调研,增强工作的指导性。
严格考核检查。省公开办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要通报表彰;要根据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完善考核验收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省对各地的财政、编制部门量化考核成绩直接挂钩,与省对下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挂钩。
附件:1.2011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
2.《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2011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doc
附件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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