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按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要求,我办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提高“实名制”公开率。按照上级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行“实名制”管理。在全区行政机关全面落实行政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实名制”公开率,今年全区事业单位“实名制”公开率达77.01%。
  加强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五项制度”,即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投诉建议定期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增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提高公开信息的互动性。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咨询、建议和投诉,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做到有疑问有回答、投诉有调查、举报有查处,根据群众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实现信息的双向交流与互动。全年回复网上咨询6件,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更新网上政策法规2件,更新网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2件。
  加大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省财编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鄂财编发[2007]2号)文件精神,今后每年的6月和12月将进行两次考核检查,文件同时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我办对照细则,认真自查,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全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内容和上级政策信息进行了及时的更新公开,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改调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弄清原由,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处理。
  根据省财编办《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半年考核情况通报》(鄂财编办发[2007]8号)文件,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江汉区被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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