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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收费 促进管理 还利于民


文章来源:江汉区财政局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1-10-25 16:45:35   查看人数: 人次

 

  今年,中央、省、市相继发布消息,取消部分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此举主要是落实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减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
  据此,我科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 [2011]9号)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武办文 [2011]40号)的精神,组织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现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取消了服务价格监审年度审验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照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减免了5项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重新规范和明确了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类67项,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确定的收费项目目录我们已于近期在政务公开网上对社会予以公布。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清理和取消收费,有力地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进一步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财政收入的主体功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和改善政府行政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还利于民。


  综合科  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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