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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为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根据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江岸区财政局按照要求自2008年8月至10月组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财务及行政法律法规知识。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重点参赛对象是本地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及财会人员。同时,通过“江岸信息网”、“江岸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等网站,积极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参加竞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右侧“热点专栏”中。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答题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本次竞赛具体参赛工作由江岸区财政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系电话:82739175。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全国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80名,奖金800元;三等奖400名,奖金500元。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在全国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由财政部予以奖励。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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