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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一、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区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经过区政府机构改革,我区党政群机构个数为65个(一级机构63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12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政府派出机构2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民主党派机关1个,群团机关6个,街道办事处16个。截止2010年8月11日,核定行政编制1378名,事业编制11名(科协、残联),核销原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重新核定后勤服务用人额度72名,实有在册人员1384名。
2、区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截止2010年8月11日,区属事业单位194个,核定编制8201名。其中,区直属事业单位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87个,实有在册人员9009名(含2003年以来接收企业剥离中小学教职工702名)。
3、按照市里的有关要求,我区未实行编制卡(证)管理,实行的是《人员编制簿》管理。
二、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及机构编制信息项目要求,除1个涉密机构(核定4名行政编制、实有3名工作人员)按统一规定未上网外,全区64个党政群机关(一级机构为63个)机构编制信息(行政编制1374名,事业编制11名), 1381名在册人员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公开率为100%。区属194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上网公开面达到100%。
三、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区党政群机关、街(乡)全部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落实率达100%;区直属事业单位实名制落实率达100%,二级事业单位实名制落实率达80.9%。
四、财政供养系数控制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控制财政供养系数工作,将其纳入一级目标管理,除上级有特殊要求外,不增加新的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机构升格,职务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实行机构编制程序化管理,凡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事项,由各部门报区编办,经审核后,提交区编委审定或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加强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相结合管理,严把“进口关”,不断完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党政群机关和部分财政拨款事业人员实行财政统发工资,没有区编制部门认可,区人事部门不核工资标准,区财政部门不纳入统发范围。根据编制数,区财政部门逐步实行按各部门编制数核拨人员及办公经费。几年来,全区党政群机关所需工勤人员编制一律核销,采取社会招聘和合同管理办法解决。针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超编实际,对中小学教师编制从严控制,今年公开招聘65名年轻教师、引进65名高级骨干教师。近十年来教育系统人员连续实现负增长。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了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精简任务的完成。
五、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在编制政务网上发布了编办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今年以来共编发动态信息10条,及时答复网上咨询1条,我们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处置网上诉求,做到了政策引用准确、用语谦和得体,没有出现反复投诉现象,确保了100%的答复率。
江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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