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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发表日期:2011-12-18 14:28:43   文章来源:江岸区编办   共有  人浏览

 
江岸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一、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区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经过区政府机构改革,我区党政群机构个数为64个(一级机构62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12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政府派出机构2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民主党派机关1个,群团机关6个,街道办事处15个(上海街并入一元街,街道办事处比上半年减少1个)。截止2011年12月15日,核定行政编制1367名,事业编制11名(科协、残联),核销原老干编制、原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实有在册人员1379名。
    2、区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截止2011年12月15日,区属事业单位197个,核定编制8029名。其中,区直属事业单位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90个,实有在册人员8810名(含2003年以来接收企业剥离中小学教职工702名)。
    3、按照市里的有关要求,我区未实行编制卡(证)管理,实行的是《人员编制簿》管理。
    二、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及机构编制信息项目要求,除1个涉密机构(核定4名行政编制、实有3名工作人员)按统一规定未上网外,全区63个党政群机关(一级机构为62个)机构编制信息(行政编制1363名,事业编制11名), 1376名在册人员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公开率为100%。区属197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也在网上公开,公开率达100%。
    三、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区党政群机关、街(乡)全部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落实率达100%;区直属事业单位实名制落实率达100%,二级事业单位实名制落实率达81%。
    四、财政供养系数控制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控制财政供养系数工作,将其纳入一级目标管理,除上级有特殊要求外,不增加新的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机构升格,职务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实行机构编制程序化管理,凡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事项,由各部门报区编办,经审核后,提交区编委审定或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加强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相结合管理,严把“进口关”,不断完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党政群机关和部分财政拨款事业人员实行财政统发工资,没有区编制部门认可,区人事部门不核工资标准,区财政部门不纳入统发范围。根据编制数,区财政部门逐步实行按各部门编制数核拨人员及办公经费。几年来,全区党政群机关所需工勤人员一律采取社会招聘和合同管理办法解决。针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超编实际,对中小学教师编制从严控制。近十年来教育系统人员连续实现负增长。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了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精简任务的完成。
    五、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在编制政务网上发布了编办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今年以来共编发动态信息11条。
 
 
 
 
 
                     江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财政(027)82739897 区编办(027)8273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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