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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第19期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我区根据中央和省、市精神,于近期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治理内容包括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将通过动员部署、清理纠正、审查核实、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等5个阶段工作,着力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上的问题,深化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预计治理工作将于年底结束,届时将达到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严格清理纠正,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车辆的底数,并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二是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切实保证在编制范围内配备公务用车。三是严格使用管理,切实避免公车私用,降低公务用车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拟稿人:刘 刚、周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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