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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年终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落实鄂财编办发[2007]13号文件“关于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通知”的精神,确保我市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定于2007年12月4日上午9点在洪山区财政局培训中心召开年终考核工作会议,并同时提出年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各区按要求在将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应上网公开的财政资金,于12月8日前上网。
二、自评自考。12月10日前,各区将自评自考结果和情况说明在网上公开。自评自考要本着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评判,不允许虚增自评自考成绩。
三、在数据导入和数据传送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和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技术组联系解决,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各项考核准备工作。
武汉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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